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
委托第三方机构
在全市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
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
总体上
市场主体对市、区两级单位办事的
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
达到99%以上
全市群众平均满意率为94.53%
测评以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
以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
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
把评价的“主动权”交给办事群众
全市平均满意率为94.53%
较2023年二季度和三季度
上升了1.96个百分点
平均基本满意率为4.79%
有63家单位的满意率为100%
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22号